Q:我如何讓對方了解,我們的關係不是結束,而是轉換成另一個更有空間、讓愛能繼續呼吸的方式,我沒有要拋棄他,而是要幫愛找一個更健康的位置?
A:沒有誰能拋棄誰,除非他是幼年子女。夫妻關係或任何親密關係不適用「拋棄」兩個字。
講「沒有要拋棄」等同說「你是我十月懷胎生的,你還沒有長大,我不可能拋棄你」,這表述本身的預設,就是劃地自限的綁定,不可能自由。
只有在彼此真正自由的狀況下,才有可能做選擇,否則,都是身不由己地被對方的言行和情緒牽動,互相情緒勒索。
談戀愛,一定是自由人和自由人之間的戀愛,要真的看到,感情是自然的,不需要勉強。
對於關係會如何發展,不需要任何預設,要真正的可進可退。
可退,退到一個人,我是快樂的;可進,進到兩個人,我是幸福的。如果退到一個人,無法快樂,進到關係裡,也不可能幸福。
人格獨立的意思是:彼此都能想像對方不存在了,我清楚自己的人生要什麼嗎?我能夠活出嚮往的生命嗎?
Q:我能夠理解到必須要「先求真才能夠善」,但生命很多時候真的背後會對應到我們希望實現的善,如果一心只想要求「真」卻同時將「善」棄之不顧(若因斷絕關係沒有了完整的家、孩子的生命將會有缺憾…),那這樣子該如何?
A:沒有獨立的人格結合,家不可能完整。存在雙親與否,無關孩子的生命有沒有缺憾。
父母不契合才是孩子成長的缺憾。不夠契合,勉強走在一起,就會成為彼此人生的障礙。當你不快樂,長期處在情緒風暴下,活不出自己嚮往的樣子,那才是給孩子生命最大的負債。
《由衷告解》
我並不是想要結束我們的關係,而是希望讓它變成一種更自在、更能呼吸的樣子。
愛一直都在,只是我們找到的相處方式,或許不再是原來的框架。
我希望我們都能是自由的人,而不是彼此命運的附屬。
因為唯有自由,愛才可能繼續流動;唯有各自獨立,連結才會真實。
我沒有要遠離你,而是想讓愛從依附,轉化為一種相互尊重、彼此祝福的關係。
如果我們能各自成為完整的人,那樣的愛,才能真正長久。

